xx开发区
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xx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二二年三月
目录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一)2021年地质灾害概况
(二)2022年气候及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三)202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四)xx开发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二)加强汛期值班备勤
(三)预警预报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五)灾情预报
(六)监测与处置
(七)抢险救灾
(八)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九)《防治方案》的实施
附表1:xx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陡边坡点一览表;
附表2: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
附表3: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xx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一)2021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1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xx市委、市政府,开发区党委的领导下,在xx市自然资源局指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取得了地灾防治连续15年“零伤亡”好成绩。
汛期前,周密部署,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措施四到位,确保辖区地灾防治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于4月1日前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修编工作,并公布实施。委托xx省xx地质大队于2021年3月8日、4月14日、5月7日、7月30日、8月6日派出地质技术人员对xx开发区高陡边坡点及有威胁行人及行车安全的道路边坡进行多次巡查,8月11日—9月25日进行xx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1:5万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调查调查,对其稳定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建议。同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预警演练,发放防灾宣传手册和各类宣传品共计1020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进入汛期,自然资源分局高度重视,与技术支撑单位6次对全区高陡边坡隐患点进行巡查,并指导社区防灾工作。汛中,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领导亲自带班,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汛后,认真总结防灾工作情况,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开展高陡边坡点复查,编写《2021年xx开发区高陡边坡排查简报》,并及时补充和更新xx开发区地质灾害数据库。
(二)2022年气候及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22年气候总趋势预测
预计2022年平均气温偏高,除冬季偏低外,早春季、雨季、台风季、秋季都偏高。全年降水量偏多,其中冬季、早春季和秋季偏少外,雨季、台风季偏多。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偏多,约4~5个,其中可能有1~2个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2.各季节展望
(1)冬季(2021年12月~2022年2月)
预计冬季平均气温偏低0.1~1.0℃;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相对偏冷时段出现在:12月9~14日、12月28日~1月3日、1月9~18日、1月30日~2月4日和2月16~23日。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我市西部北部-2~1℃,高海拔山区可达-3~-1℃,局部低于-3℃;中南部地区1~3℃。
冬季降水偏少2~5成,月份分布为:其中12月偏少2~3成;1月偏少3~5成;2月偏少2~3成。
(2)春季(2~4月)
预计早春季平均气温偏高0.1~1.0℃。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过程,不利于春播,但出现大范围“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小。
早春季降水偏少1~3成。
(3)雨季(5~6月)
预计雨季平均气温偏高0.5~1.0℃;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
雨季降水偏少1~2成。
(4)台风季(7~9月)
预计台风季平均气温偏高0.1~1.0℃。夏季≥35℃高温日数正常,内陆县市28~35天,沿海县市18~25天;极端最高气温正常,内陆县市38.5~39.5℃;沿海县市37.5~38.5℃。
台风季总降水量偏少1~2成,2022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4~5个,1~2个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5)秋季(10~11月)
预计秋季平均气温偏高0.5~1.0℃,全市降水偏少1~3成。
3.主要气候灾害分析
(1)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波动大,需防范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春播期气温变化幅度较大,3月下旬将出现阶段性不利于春播的低温过程。
(2)预计今冬明春降水明显偏少,发生冬春连旱的可能性较大,需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早做好抗旱准备工作。雨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出现旱涝急转。
(3)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根据我区2022年降雨趋势预测和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本年度地质灾害态势将相对平稳。
做好地质灾害活动预测,是为了更好地防灾减灾,使那些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xx开发区的年均降雨量分布特点,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工程活动情况等综合分析,xx开发区的地质灾害活动地段为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2022年2月14日,自然资源分局联合xx省xx地质大队对辖区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人为形成的高陡边坡、水库库区及自然斜坡点进行一次汛前排查。通过调查、排查,保留高陡边坡点x处:xx工业区东侧高陡边坡(半山腰)(编号xxx)、xx幼儿园西南侧高陡边坡(编号xxxx)、xx幼儿园东南侧高陡边坡、xx水库西侧高陡边坡、xx工业区西侧官路高陡边坡、第x医院西侧高陡边坡;新增高陡边坡点x处:xx学院宿舍楼北西向半山腰山路路基边坡、xx北侧边坡,巡查后我区共x处高陡边坡点。
各相关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高陡边坡点、自然斜坡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监测和防范石坑重点防治区、xxx-xxx山重点防治区、xx学院—xx大学附中重点防治区及静湖水库汇水区域防治区受暴雨、台风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期
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据统计,汛期(4月1日~10月31日)发生数占全年的90%以上,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通过监测,及时作出预报,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个人及社区两委干部承担。
(二)自然资源分局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有权指定并落实监测人。
(三)直接危及公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地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xx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分局局长兼任。
(二)加强汛期值班备勤
汛期期间,应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台风强降雨期间各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应双人在岗,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加强与xx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重大信息及时报告。
(三)预警预报
1.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主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报,根据xx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发出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预测结果,并上报同级防汛指挥办公室。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
蓝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不大;
黄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橙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红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以文件和电台、电视台播报和短信的形式发布。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由社会发展局、驻社区干部、社区“两委”组织受威胁对象转移避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转移避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学校、医院、通讯、水利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转移避险。
2.预警响应
级别
地质灾害
可能性描述
预警条件(启动条件)
预警响应(转移对象)
红色
可能性很大
市防汛办启动防暴雨Ⅰ级响应,局部短时强降雨量超过200mm(12小时),多处发生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受威胁对象应全部转移避险。
橙色
可能性大
市防汛办启动防暴雨Ⅱ级响应,局部短时强降雨量超过100mm(12小时),开始出现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点受威胁对象应全部转移避险。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大对地质灾害点监测密度。
黄色
可能性较大
汛办启动防暴雨Ⅲ级响应,防台风Ⅰ级响应,个别边坡出现变形。
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巡查监测。
蓝色
可能性不大
市防汛办启动防暴雨Ⅳ级响应,防台风Ⅱ级响应。
做好地质灾害灾害防范准备工作。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对区内高陡边坡点、自然斜坡点进行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和隐患,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xx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防治方案》及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落实情况,危险点责任人和监测人是否明确,监测点的布置、观测方法、记录、交接制度是否合理、完善,临灾预报器材是否完备,避险线路和场所是否安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预案及措施是否可行等;对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
点,要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在强降雨作用下,对可能酿成新的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的危险点,应及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技术支撑单位为xx省xx地质大队)。
进入汛期,各社区居委会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高陡边坡危险点的巡视(或监测)和防范。对具有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出现醉汉林等)、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转移人员和财产、划定危险区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等),同时向开发区管委会及自然资源分局报告,及时组织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提出处理意见。
汛期过后,自然资源分局应组织检查本辖区内各高陡边坡隐患点情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灾情预报
自然资源分局应结合高陡边坡点监测或调查的结果,根据xx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做出的灾情预报,建立信息自动传输渠道和会商制度,及时了解雨情信息,将防灾信息和要求通过短信、传真、电话等方式传达到部门、社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指导各单位按预案和预报等级开展防灾工作。在逐级上报可能延误抢险避险时机的紧急情况下可由应急指挥中心(或自然资源分局)、基层组织先行发布临灾预报,同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xx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六)监测与处置
1.对已作出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三级以上时(预警等级在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对房前屋后、公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相关部门、社区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根据应急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救灾物资由防汛办统筹安排。
(七)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由管委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分工职责,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应及时派出技术支撑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参与应急服务;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指导工作。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各相关部门应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报告的时间、内容要求等标准报告xx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详见下表。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表
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括号内为灾情分级)
死亡人数(人)
受威胁人数(人)
直接或可能的经济损失(万元)
一般级(小型)
<3
≤10
≤100
较大级(中型)
3-10(含3)
10~100(含100)
100~500(含500)
重大级(大型)
10-30(含10)
100~1000(含1000)
500~1000(含1000)
特大级(特大型)
≥30(含30)
>1000
>1000
1.速报范围。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或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伤亡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损失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
3.速报时限。发生速报范围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自然资源分局及应急指挥中心要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开发区管委会和xx市自然资源局及xx市应急指挥中心),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4.地质灾害应急报告的内容要求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进行应急调查,应急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编制单位应当根据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报告内容包括:①抢险救灾工作;②基本灾情;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⑥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和效果;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九)《防治方案》的实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社会发展局(水利局)、经济发展局(文化与旅游局)、教育卫生局等相关单位、社区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因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自然资源分局:对xx开发区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做出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完善、落实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等工作制度。协助建立以社区为单元的管委会、社区、灾点为主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防汛、气象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应急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要严格审批建设项目,按规定落实山地建房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指导房建工程建设,不批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做好道路沿线两侧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与防护,保障道路的畅通。负责道路沿线两侧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做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巡查、防治、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工作。
社会发展局:组织社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的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管委会和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等工作。
教育卫生局:做好学校、医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校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范,及时组织师生员工防灾避险转移等工作。
经济发展局(文化旅游发展局):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巡查、防治、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开发区管委会的防灾部署、灾害性气象消息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等。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或撤并的,承接其职能的单位应承担其地灾防治职责。
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xx省xx地质大队):在汛前、汛中、汛后协助开发区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排查、防治工作;在发生灾情时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指导等工作。
2.加强监督,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