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创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2022年是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周期的届中考评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镇将根据市、区部署,落实创城常态长效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xx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标准的要求,助力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xx区争创省级文明城区及我镇蝉联全国文明村镇四连冠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自5月24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创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建设“一区六城”、深化“满意在xx”创建,拓展“大爱xx”新品牌,按照标本兼治、见事管事的原则,针对当前我镇文明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解决好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在全镇迅速、广泛、深入开展“镇容管理、道路交通、村居治理、空中缆线、市场建管、乡村环境、文明培育、文明实践、网上材料”九项攻坚行动,通过组织动员全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创城攻坚,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增强主动性,打好主动战,紧扣发展、突出民生,查找差距、攻坚克难,提升整体竞争力,助力提升xx集镇形象和管理水平,全力营造整洁靓丽、管理有序、宜居舒适的镇村环境。
二、行动安排
2022年5月24日至8月31日,为期100天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村镇“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
三、行动重点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既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又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对达标项目要巩固成果,着力提升;对未达标项目要抓实做细,全力达标。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要对照《测评体系》,做优本职工作,又要合力攻坚,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抓好“九项攻坚行动”。
(一)镇容管理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村建站、文化站、道安办、水利站、卫健办、城管、环保办,xx区第二中学、xx第一中心小学、xx第二中心小学、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攻坚行动:
着眼于提升集镇管理精细化水平,夯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用好xx镇乡村振兴智慧指挥中心,重点盯紧抓实环境卫生、夜市排档、建筑工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校园周边、夜市摊点、废品收购店、摩托车销售店、违章搭建、“僵尸车”、公厕等专项整治,抓严绩效考评,促进镇容环境管理网格化精细化。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的地砖、窨井盖、缘石坡、管网、护栏、桌椅、盲道、消防设施等。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⑵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合理规划增设停车泊位,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加快推进xx区xx集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强对集镇背街小巷的改造,加强对街巷休息亭、休息椅的管理。⑶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发挥集镇茂丰市场的作用,合理设置圩天摊位和临时占道经营场所,引导流动商贩在指定区域经营,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⑷加大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实现集镇主干道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加大对主次干道、28个村(社区)垃圾清运频次和密度,做到有分类垃圾箱(桶),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无垃圾溢出,地面干净整洁,保持路面本色。⑸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河段无面源污染、水质达标。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每月组织志愿者开展一次镇村环境大整治,着力解决卫生死角问题,促进镇村面貌整洁有序。用好城市园林绿化等导则,抓好行道树、廊亭步道、休闲公园等日常管护。
(二)道路交通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攻坚行动:
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整治车辆违停、非机动车逆行、无牌电动车(三轮车)上路行驶、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陋习专项整治。采取现场执法、视频抓拍和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重点严管集镇主干道、路口路段、市场周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等日常监管力度,有效促进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落实《xx市停车场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完善道路交通标识线,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区域,开展人行道停车线普查施划,科学施划主次干道人行道、居民小区等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推进有序停车管控。加强客运车辆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三)村居治理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各挂包片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文化站、村建站、社会事务办、卫健办,城管,各村(社区)
攻坚行动:
健全完善村居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日常管护,提高村居治理水平。推广“居民夜谈会”经验做法,开展创城问卷调查应知应会知识的入户宣传工作,了解群众需求,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以建设环境更优美、居住更安全、秩序更井然、服务更优质的目标,加大对28个村(社区)的综合整治力度,探索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模式,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四)空中缆线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村建站,城管、供电所、广电网络站,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