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冀政办〔2017〕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目标
2018至2019年,在全市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面。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完善医院章程。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经同级医院管理委员会审议。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直工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负责〕
3、完善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须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负责〕
4、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控制,健全结构、过程、结果指标监测、评价、反馈、改进机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病历管理、病例讨论、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区域、环节和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5、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岗位、职称、执业医师、护理人员和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可按照规定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执行,也可自行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或者不设置基础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可探索实施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6、健全完善经济运行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公立医院是本单位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全成本核算管理。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三级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审计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
7、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8、规范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一年。城市公立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