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项目
重点任务和要求
分值
1.组织设置。党支部设置合规合理(正式党员3人以上,一般不超过50人),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小组组长由党员班组长或素质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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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委会建设。按规定设立支委会(正式党员7人以上),支委设置合理、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支委会按期换届(3年),延长或者提前换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支委空缺应当及时补选,书记空缺一般不超过3个月。支部书记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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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工作(20分)
3.计划总结。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部署要求,支部工作思路清晰,每年初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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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示报告。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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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展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严格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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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阵地建设。结合实际设置至少一个党群宣传平台(展板、宣传栏或显示屏等);具备条件的建立党员活动室。一般每季度至少上报一篇宣传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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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本保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合规合理用好党费及党建工作经费,年末公开支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明确支部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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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务公开。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