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推进市属医院落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11号)要求,保障市属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在市属医院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确保市属医院运行平稳有序,不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通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行药品阳光采购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突出市属医院公益性,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强患者对医改的获得感。同时构建有利于市属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明确改革目标,完善落实改革任务的组织体系,落实各部门、各医院及人员责任,按照北京市关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市属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
统一进程,提前谋划。按照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建立落实改革任务的各项工作制度,提前进行信息系统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提前预判改革运行情况,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统一宣传,动态监测。统筹安排市医管局、市属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宣传工作,统一数据监测标准。通过医改监测平台、舆情监测和12320热线等多种途径开展改革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市属医院改革运行情况。
统一总结,不断完善。发挥市属医院落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市属医院改革的经验与做法,挖掘改革亮点与典型经验,不断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效。
二、成立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市属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加强对市属医院的组织协调,推动市属医院落实改革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市属医院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配套政策的完善;指导市医管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方来英、于鲁明
副组长:边宝生、吕一平
成员:李彦昌、潘苏彦、刘建民、徐长顺、各市属医院院长(理事长)、局机关各处室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改革发展处,办公室主任由吕一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局改革发展处、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三)设立专项工作组
按照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工作内容,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与数据监测组
牵头局领导:吕一平。责任处室:改革发展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各专项工作组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市属医院现场调研、督导、总结评估并加强对市属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市属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数据监测。
2.阳光采购与药事管理组
牵头局领导:边宝生。责任处室:药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培训、指导、评估;完善市属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市属医院改革后合理用药的管理,推动市属医院药师转型。
3.宣传舆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