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19年5月2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根据《XXXX》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作为全县法治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XX发展,做好脱贫攻坚必答题,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坚决打赢两场战役,奋力夺取两个胜利,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二、学习目的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编纂、通过、实施的重大意义,学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主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社会建设。《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党委政府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学习内容及学习对象
学习内容:《民法典》总则编及各分编。
学习对象: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领导及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