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精神,根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以及中共xx县委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x平安办【2020】x号)文件要求,乡党委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企业、单位创建工作(以下简称“三零”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示精神,从最基层的村、企业和单位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三零”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促使广大村、企业和单位符合“三零”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信访问题、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