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部署安排,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办电〔2021〕28号)要求,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严格监管与严肃执法相结合,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华诞”为主题,扎实推进集中攻坚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确保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确保夏季高温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行动范围
集中攻坚行动覆盖全市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主要内容
1.政府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按要求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三项重点”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大宣讲等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应急值班值守情况等。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特别是开展三级复查复核情况;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特别是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情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等。
(三)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严格落实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消地联合”监管效能,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法检查,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确保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率100%、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全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隐患全部挂牌督办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突出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6月24日至7月4日之间原则上不得动火(确需动火需提级审批、主要负责人全程亲自监火、向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报备同意同时海安市局派员检查、海安市应急管理局向XX市应急管理局报备),对所有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防范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2.道路交通领域。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开展安全治理六大行动,对“两客一危”、港口危化品、农村公交等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打击非法运输,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联合处罚。扎实推进事故预防“百日整治”,围绕源头、高速、农村、城市“四大阵地”,以最大力度防控风险、最严尺度整治违法。突出交通事故的易发时段、路段,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
3.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整治行动,严格把好准入关,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庆祝建党100周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的现场安全监管,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
4.渔业船舶领域。聚焦“三类船舶”和渔港管理不到位、渔船管理服务组织不到位、渔船出海编组不到位“三个突出问题”,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坚决做到“三清零”“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