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委信息、xx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消防部门职能作用,提高消防服务水平,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不断提升公安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支队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监督处,负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日常工作。
主任:副主任:
成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提速的政策原则。要始终坚持依法设定,放管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精简审批流程,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撑。
(二)坚持严管高效的监管原则。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效监管,改进监管方式,着力整治隐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坚持规范公正的执法原则。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清明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便民务实的服务原则。要始终坚持服务民生,优质务实,出台便民举措,改变工作作风,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效能。
四、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需求为导向,坚持强化“简政放权、高效监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提高消防服务水平,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一)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1.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2.下调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比例。依法实施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由“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95%、其他建设工程90%”下调至“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50%、其他建设工程10%”。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实行就近消防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实行属地就近原则,所有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项目均报由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