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

2023-09-26 07:03:52 452
联系客服提示-笔宝写作文库

XX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XX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5X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参保缴费时间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含高校大学生)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X0。

四、参保对象

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五、办理参保手续

(一)个人参保

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由税务部门代征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携带户口簿或XX市居住证(XX市外户籍居民的须提供未参加外地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或承诺书、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XX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有个人结算功能、正常使用的有效账户)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参保申请表。

已登记参保的个人,由医保系统自动续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如人员变动、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身份、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变更的,请持户口簿或XX市居住证、身份变更材料、新的银行卡或存折等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

(二)特殊困难人员参保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按照年度缴费标准,办理由政府资助参保手续,无需个人申请。退出人员(由特殊困难人员身份变为普通人身份的)要及时到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随家庭参保手续。六、待遇标准

(一)住院医保待遇

按医院的类别确定待遇,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卫生医疗机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X5%、

75%、65%,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XX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

链接地址:http://www.bbxzwk.vip//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292094.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