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在辖区内开展“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
为切实开展好“大走访、大下访、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职能,根据院党组制定的活动方案,我庭将以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纷争,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在辖区内开展打造“无讼村居”活动,现结合我庭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托司法审判实践,强化司法的社会职责,联动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共建和谐稳定村居。
二、目标任务
1、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实施社会管理,在制订政策、收取费用等问题上做到严格依法、规范运行。2、引导基层组织和民调机构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纷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科学方法促进和谐,并力促将矛盾化解在早期阶段和萌芽状态。
3、弘扬优良传统,倡导纯朴民风,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地方。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2、坚持深入调研。密切关注基层矛盾纠纷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找准基层工作的薄弱点。
3、坚持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艺术和技巧,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关注群众问题为切入点,运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解决基层矛盾和纷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