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院校实习管理与重点工作中期调度

2022-09-03 14:36:44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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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院校实习管理与重点工作中期调度(视频)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问题

实习是职业教育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原本属于职业教育教学的一般内容,但为什么现在专门就这一话题召开会议?同志们应该已有所感觉。近一时期以来,特别是最近半年以来,全国,包括我们河北,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延长工作时间、工作量过大、实习补贴发放不规范、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很相关、二年级学生即进入顶岗实习等。特别是学生实习违规收费、实习期间学生受到伤害、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不力等问题,在部分地方和职业院校时有发生,引发网民关注和敌对势力炒作,甚至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舆情不时成为热点,学生及家长也不满意。

对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去年以来,中央领导、省领导多次对实习问题做出重要批示,强调一定要高度重视实习问题。实习本质是教学活动,学生实习是在上实践课,实习要有规范,不能随意安排,绝不能把实习作为学校创收的手段,绝不能把实习的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要及时制止付费实习、强制实习、超强度劳动。这些问题虽然是老问题、但有新表现,而且不断反复出现,说明我们的政策有漏洞、不严谨,责任链条有缺环,要进行专项清理和规范。

实践证明,越接近真实的工作环境、越接近生产一线、越接近实际操作过程,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质量就越高。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以“实习”为名谋取非法利益,这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也要看到,学生实习主要是在校外,不少是在异地,风险隐患点多、工作链条长、治理难度大,是属于发生概率较高的“灰犀牛事件”,对于这样的情况切不可麻痹大意、乃至见怪不怪、熟视无睹。

同志们,刚才我已经讲到,学生实习出现的问题已不再是一般性的教育教学问题,而是已经成为教育系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两个xx周年的交汇期,任何一点风险隐患,一旦被敌对势力所利用,所煽动,所诱导,都将有可能成为实现我们中国梦、复兴梦的绊脚石,成为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导火索。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客观存在的严重现实。同志们务必要保持高度政治站位,时刻警觉警醒,绝不能因为我们的疏忽管理而引发政治问题。

(二)必须严格落实政策

近年来,国家教育、财政、人社、安监、保监等部门联合出台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我省也制定了相关政策。省政府印发了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为企事业单位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提供了政策依据。省教育厅每年都要印发加强和规范职业院校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建立了实习管理长效机制。省教育厅规定,每学期结束的前两周,各市和省属职业院校要将本学期完成的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及实习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学校也都成立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职责,制订岗位责任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健全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各职业院校通过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办理实习责任保险等,促进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三是细化实习管理制度。各职业院校都制定了《顶岗实习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对实习企业的选取、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实习内容的制定、实习过程的管理、实习成绩的考核、实习安全的防范等方面都做了规定。四是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各职业院校建立了“学生实习管理系统”或学生实习管理电子台账,使实习工作有档案,实习情况可溯源。这些成系列的政策、制度、规定,不可谓不明确、不细致,也从整体上保证了我们实习管理工作的总体平稳有序。但为什么还是不时出问题,遭举报?说到底,还是思想上没有真重视,行动上没有真落实。

在这里,我要费点时间,重申一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重点内容。提炼为“十个不得”“三个必须”。

“十个不得”: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三个必须”: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必须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

这“十个不得”和“三个必须”是我们安排学生实习的工作红线,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有的规定,如“顶岗实习一般是6个月”等是一般性规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按规定事先向主管部门报备、事先征得学生和家长书面同意、严格管控的情况下可以有所调整;有的规定是鼓励性、探索性规定,如交替安排、信息化管理手段等,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践。对于社会认识上的不到位,要通过权威媒体播发主题公益广告,要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校和实习单位规范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对学校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三)必须认真严肃查处

今年以来,对学生及家长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人民网”、省领导留言板、信访办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实习问题,我们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认真调查和稳妥处理,对每条反应信息必经深入调查,必做正式回应,清楚阐释实习政策、说明实际情况、进行严肃整改,并随时跟踪整改情况,不彻底解决绝不罢手。但在追究责任方面,出于保护学校和促进实习工作的心理,我们对问题学校,甚至比较有严重问题的学校,没有给予严格的处理。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个别职业院校就无视省教育厅要求,仍然我行我素,导致问题不断发生,举报信件长期不断。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教育督导、群众来信、工作调研等渠道掌握的问题线索,我这里列举几个主要案例:

1.xx理工职业学院实习时间长,加班或上夜班;个别辅导员以不实习不发毕业证为由强制学生参加实习;实习三方协议、校企合作协议、实习管理文件、实习保险不规范;缺少跟岗实习方案,未正确认识顶岗实习与跟岗实习的区别。

2.xx经济职业学院“未按要求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3.xx财经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企业未按协议落实就业”。

4.xx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

5.吴桥县职教中心实习管理不严、外出实习审批程序不规范。

除以上几个案例,我们通过摸排全省学生实习工作,梳理出以下几方面的普遍性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院校或者实习单位假借校企合作等名义违规收费。一些院校在明确承诺入学后除学费外不再收取费用情况下,仍以“高端就业安置”“VIP专业培养”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培训费用”。有的院校对合作企业资质审查不严,企业向学生收取“技能提升培养费”。有的学校校企合作项目以“技能培训费”“代收费”等名义向学生违规收费。一些实习单位假借工装费等名义向实习学生收取费用。

二是部分学校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些学校三方实习协议不规范,责权利不清晰,不符合实习管理规定要求,比如有的与二级学院或者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有的分别与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签署,有的协议对实习薪酬、支付方式、上班时间等未作明确要求。有的院校校企合作企业未按协议要求派遣指导教师。一些院校存在校企合作企业未按协议落实帮助就业情况。

三是部分学校实习实训管理不规范损害学生权益。有的院校组织学生到电商企业现场教学,搞所谓“切身感受‘双十一夜班工作节奏和工作氛围”。有的院校实习部分时段工作时间长,学生因病请假未得到批准。有的学校以毕业证强制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有的院校部分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存在较严重的加班和上夜班情况。有的院校顶岗实习部分生产线和工作时间过长。

四是实习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实习状态数据不能及时采集,如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等归档不及时,内容记录不完整。

五是学生实习效果难以检验,实习考核有待规范。学生实习离开学校,学生实习过程监控不到位,在实习过程中,有个别教师对于学生实习教学环节的指导不到位,实习教学资料不够完整。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我们组织了全省摸排,发出了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对存在问题学校下发了整改督办函,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地开展学校全覆盖的全面排查,建立详细信息台账,逐项落实督办。目前看,有的地方排查还做得不够扎实,工作还不够深入,转去一个线索、核查一个问题,不能做到举一反三。有的学校对问题整改还做的不果断、不深入、不彻底。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下一步我们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通过对职业院校周期性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调研与复核,聚焦学校实习工作,加强对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工作的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好实习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对县域中职、民办职业学校、中小实习企业做进一步排查,要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整改一个核销一个。各级教育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学生实习监督投诉电话。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近期我厅将组织全省范围的学生实习工作大检查。

三是抓住典型案例,给予严肃惩治,以儆效尤。今天政策法规处的张化平处长特地参加这次会议。我们将针对问题严重学校,特别是反复出现问题,又不认真整改,造成社会影响的学校,共同拟定处罚措施。包括约谈、通报批评、年审黄牌警告、压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增强学生依法维权意识。督促学校搞好学生实习前培训,组织学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要求学校慎重选择实习单位,学校在安排实习单位前,对实习单位现场察看。

五是加强实习信息化管理。加快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管理信息功能。

六是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支持职业院校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力争让学生在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按计划完成实习。邀请企业指导教师全部加入信息平台,校内外指导老师紧密沟通,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全面科学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七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引导督促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进行价值观、择业观的培训与指导,使学生对实习工作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二、关于几项重点工作

(一)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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