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xx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通知》(x传〔2022〕8号)精神,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结合XXX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深刻领会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党中央专门制定了《条例》,把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条例》系统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2.明确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目标要求。政治协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3.准确把握政治协商工作的原则。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
4.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把政治协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治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指导下级党组织做好政治协商有关工作。要按照《条例》规定和年度政党协商计划,与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开展政党协商,领导和支持本级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提供必要支持。
5.明确党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的职责。党委统战部受党委委托,组织开展政党协商,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党协商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党委交办的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政协党组依规依章程组织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协商活动报经党委批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完成党委交办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党委统战部、政协党组要强化职责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