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
事项决策
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规定,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时,缺乏调查研究和论证,导致决策失误。
领导班子
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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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金分配
违反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在审定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追加和审批预算执行等环节,受人情等因素影响,不能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安排财政资金。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
资金管理
违反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影响资金正常拨付和预算执行,随意调动财政资金,形成资金风险。不尽职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影响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中财政预算执行程序拨付财政资金,不经政府、人大批准,不准调整变更财政预算,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科学、公平地调度财政资金,保证年度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
干部
选拔任用
在干部选拔作用中,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或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弄虚作假,造成用人失察。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任人为贤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和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选准用好干部。
5
在财务报销审批工作环节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一些不合理开支得以报销。
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开支应建议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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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规定、《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规范报销管理制度,严把发票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严格落实《市接待办公室 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的通知》,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预算、程序、标准以及问责机制,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
对扩大接待人员范围、擅自超标准接待的行为把关不严;以公务接待之名虚报发票等谋取私利;不按规定定期公开账目。
7
在驾驶员签字核实环节中,对于出现的多开、虚开修车费用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个人谋取私利。
8
★
民主推荐不民主公开;组织深入考察不实事求是,违反组织程序。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严密组织程序,预防职务风险。
9
工资奖金的核算审批不规范。
严格按照工资制度要求及时准确的核算审批工资,做好工资通知发放和资料归档,始终保持严谨态度。
10
政策把握不够准确,造成政策贯彻不到位;因流程不规范、工作懈怠等出现数据错误;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1
对专项资金审核不严,不按标准程序审批等,导致虚报项目、挪用资金、财政资金流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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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2
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3
对各部门预算分管科室报送的预算草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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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市人代会批准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后,未及时下达各部门预算分管科室。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15
预算调整项目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16
把握政策不够准确,制定体制调整方案不完善,结算事项不够精准。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后市与县(市、区)增值税收入划分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17
债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严格不规范,造成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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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政府相关部门上报系统数据的时候提供相关债务书面资料。二是严把审核关。对于上报的各种债务数据,认真审核和认定,依托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实时监控、反映政府实际产生的债务数据及使用和偿还情况,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工作中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做到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范杜绝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18
无预算拨款;拨款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支付。
1、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拒绝接受预算单位的吃请、礼金和礼物,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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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法》等各项制度据实汇总、审核拨付各项资金,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19
拨款手续不完善情况下拨款。
1、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拒绝接受预算单位的吃请、礼金和礼物,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把支出关,履行正常的拨款手续,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20
1.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市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把关不严。
2.认真审核各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的依据。
3.严格审核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等。要求开户银行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
21
对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资金拨付不及时。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2
对预算单位工作要求不严格,分配资金不合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3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拨付不及时。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款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4
对部门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及时、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工作。
25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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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和标准审核,不符合规定或有疑问不予办理,并对各个环节进行制约。
26
对部门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及时、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强化预算约束,依法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管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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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付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8
接收单位“人情”,报“人情”项目,把关不严。
根据财政部第81号令《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严把项目关,认真审核,集体决策。
29
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时看人情、面子,或者接受宴请、礼品等,导致资金分配不公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分类用途合理分配,运用平均法、因素法等科学分配方法,防止随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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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拨付不及时。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款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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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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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农资金使用的事中及事后管理不够到位;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资金管理政策;
探索建立《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32
资金与项目对接不规范,项目建设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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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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