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赋于市委文明办‘统筹推进、激励倡导、监督检查’三大职责。”昨日,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科长、市创文办创建指导处副处长苏芳表示,根据职责要求,市委文明办将从六个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据介绍,这六个方面措施包括: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文明委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二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条例》明确的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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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市委文明办六大措施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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