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1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 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 精神以及区委组织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 我镇立即行动, 认真学习 领会文件精神, 安排专人进行了 排查清理,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 靠实工作责任。 我镇把此次清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严肃党的纪律, 加强党员 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与 “两学一做” 学习 教育紧密结合, 召 开了 支部书记会议, 镇党委书记进行了 专项安排部署, 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和镇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清理工作。
二、 严格政策, 认真排查清理。 按照排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分两步开展了 排查清理工作。 一是对中共新墩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129 人, 新墩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党员 代表 35 人, 新墩镇出 席中共甘州 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5 人, 新墩镇出席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 人, 以及在我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 1 人(王斌) 进行了 认真排查。 二是对全镇 1213 名 党员 受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 排查。 经排查我镇无应当 终止代表资格、 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 无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 ; 无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 。 在清理排查过程中 , 镇党委积极与 人大、 纪委、 司 法、 派出所紧密配合, 积极衔接核对, 保证了 清理排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 下一步清查计划。 下一步, 我镇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战略布局,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 进一步完善党代表、 人代
表、 党员 的日 常管理, 定期不定期对党员 受刑事追究和行政处
罚 情况进行排查清理, 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 确保党员 队伍
纯洁。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2
发展党员 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 xx 工委坚
决贯彻区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突出 问题
导向, 按照工作推进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 稳妥有序地推进党
员 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 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xx 工委成立于 xx 年 xx 月 , 下辖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 xx
个, 党员 xx 名 。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
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 有关要求, 将 xx 个党组织纳入排查整
顿范围的。 重点排查 xx 工委成立后各级党组织发展的 xx 名 党
员 , 同时协助镇街道党工委、 xx 工委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
的党员 。
经排查, xx 年 xx 工委正式开展工作后发展党员 xx 人, 其
中, xx 人被取消资格, xx 人延期转正; 按期转正的 xx 人中,
对组织关系转出的 xx 人通过函调方式联系接收党组织进行排查,
其余 xx 人档案已排查完毕; xx 名 预备党员 ( 含延期转正 xx 人)
档案正在查阅。 协助 xx 镇、 xx 镇、 xx 工委审核党员 档案 xx 份。
目 前, 掌握违规违纪线索 xx 条, 占排查总数比例 xx6% ;
开展函调外调工作 xx 次。 区级反馈违规违纪线索数量 xx 条,
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党员 xx 人。
二、 工作主要做法
(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 三) 统筹兼顾, 协同推进。
( 三) 统筹兼顾, 协同推进。
三、 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排查整顿工作, 我们发现了 在发展党员 工作中 还
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 xx 工委成立以来发展的党员
二是对新发展党员 教育不到位
三是在协助镇街和 xx 工委审查档案时发现
下一步, xx 工委将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工作措施, 推动工
作扎实开展, 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重点问题核查。 配合区
委组织部继续对审查发现的疑似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严肃审慎认定处理。 对排查出 的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广泛征
求意见, 逐个分析研判, 准确掌握情况。 纳入问题处理的根据
情况分类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定期排查、
审核把关和全程追责等机制, 规范发展党员 程序, 推动党员 发
展工作标准规范、 常态长效。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3
一、 排查清理的对象、 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今, 任
期内应当 终止代表资格、 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 乡 两级党代
会代表; 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 暂停执行职务的市、 乡 两级党
员 人大代表; 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 政协委员 ; 受到过刑事责
任追究的党员 ; 因涉及“黄赌毒” 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
(一) 党代会代表。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受到留党
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 处分, 因出 国(境) 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
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 应当
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 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
务, 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 党员 人大代表。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因涉嫌
违纪违法被罢免、 责令辞去、 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
代表当 选无效, 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 其身份不符的行为
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应当 给予党
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三) 党员 政协委员 。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因涉嫌
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 资格, 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 其
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 ,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四) 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 。 重点排查根据司 法机关的
生效判决、 裁定、 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 性质和情节, 应当 给
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五) 受到行政处罚 的党员 。 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 等性
质严重、 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 案件, 应当 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
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二、 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 党支部负 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
党员 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 排查清理工作。
(一) 党员 自 我确认。 9 月 30 日 前, 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
一做” 学习教育开展, 组织党员 自 我确认 2013 年以来是否存在
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 填写《党员 违纪违法问题自 我
确认情况表》 (见附件 1) , 10 月 8 日 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
至镇党建办。 对主动承认问题、 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 从轻予
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 拒不认错的, 经
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 部门 联动核查。 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 基本信息
表》 (1-4 列, 见附件 2) , 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 司法所按照有
关信息对党代会代表、 党员 人大代表、 党员 政协委员 进行全面
排查, 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 填写《党员 基本信
息表》 (5-6 列, 见附件 2) 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 由各党支部
汇总后报镇党建办。 此项工作应在 10 月 19 日 前完成。
(三) 分类提出意见。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前, 根据梳理的人
员 信息, 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 进一步甄别核实存在问题人员
的“两代表一委员 ” 身份、 党员 身份以及是否受到党纪处分、
组织处理等情况(其中, 党员 “两代表一委员 ” 违纪违法未给予
相应处理情况, 由镇人大办、 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
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3〈 1-2〉 ) ; 受
到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的党员 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
况, 由镇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 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
处理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3〈 3-4〉 ) , 建立相关台账, 研究提
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 依规依纪处理。 2016 年 11 月 7 日 前, 根据排查情况
和核实结果, 按照有关规定, 区分具体的事实、 性质和情节等
情况, 对相关人员 作出 处理。 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
格、 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 区别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办理; 对列入
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人员 , 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镇纪
委负 责办理, 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镇党委负 责办理。
党员 个人若对处理事由有异议, 可由司法机关个别复查。
三、 严肃工作纪律。 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 政策性强, 各
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 认真研究运用 党内有
关法规文件, 加强与 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 对把握不准的问题
要及时请示, 防止随意性、 片面性。 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 特
别 是对相关人员 的处理, 要区分具体的事实、 性质和情节等情
况, 准确把握处理政策, 严格落实处理程序, 做到事实清楚、
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 、 手续完备, 确保排查清理工作经得起检
验。 要严肃保密纪律, 清理排查数据不向 社会公布、 不在网络
发布,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 防止负 面炒
作。 四、 强化工作责任。 排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 情况复杂,
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 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 镇纪
委将对各支部排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 对排查清理工作不
力、 敷衍应付、 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将严肃追究责任。 排
查清理结束后, 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 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日 常工作制度和机制, 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 防
止出现新的积压。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4
一、 主要做法
安排我乡 党务工作人员 专职负 责本次排查清理工作。 一是
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 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 流
程及相关手续; 二是建立 2014 年 5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新发展农村党员 台账; 三是严格对照台 账进行全覆盖排查, 并如
实填写《宝兴县发展党员 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
表》 ; 四是根据排查结果填写党员 档案专项清理台账。
二、 工作成效
经过排查, 了 解到我乡 农村党员 档案情况为: 2014 年 5 月 以
后新发展农村党员 共 23 名 , 组织部档案室中实际有档案的仅有
9 人, 按照《宝兴县发展党员 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
实表》 进行了 全面排查。
三、 存在问题
本次排查清理了 9 人的党员 档案, 经排查, 党员 档案中存在
14 个共性问题, 4 个个性问题。 党员 档案存在问题的具体明细如
下:
(一) 共性问题。
1. 党组织收到申请书 1 个月 内未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或
谈话记录不完整。 (纪实表序号 3)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王星星、 张斌、 柳尧、 郭刚鹏、 苟必锦、
李海波、 苟成筱、 欧小瑞。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支委会讨论, 或未报上级党委备案。
(纪实表序号 4)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苟必锦、 李海波、 苟成筱。
3. 未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纪实表序号 6)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郭刚鹏、 李海波。
4. 确定发展对象未经支部委员 会讨论, 或未向上级党委备案。
(纪实表序号 8)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苟必锦、 李海波。
5. 未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或相关工作流于形式, 必要的
函调、 外调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未开展。 (纪实表序号 9)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王星星、 张斌、 柳尧、 苟必锦、 李海波、
苟成筱、 陈玲、 欧小瑞。
6. 政治审查未形成结论性材料。 (纪实表序号 10)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苟必锦、 李海波。
7. 发展对象未参与集中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 3 天。 (纪实表
序号 11)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郭刚鹏、 杨兆昆、 苟必锦、 李海
波。
8. 基层党委未履行预审程序。 (纪实表序号 12)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杨兆昆、 苟必锦、 李海波。
9. 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或预备党员 转正, 有表决
权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纪实表序号 14)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苟必锦、 李海波、 苟成筱。
10. 接收预备党员 或预备党员 转正时, 支部大会没有采取无
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纪实表序号 15)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郭刚鹏、 李海波。
11. 召 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或预备党员 转正前, 未
按规定进行公示。 (纪实表序号 19)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杨兆昆、 苟必锦、 李海波、 陈玲。
12. 党委未按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 或预备党员 转正决
议。 (纪实表序号 21)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郭刚鹏、 苟必锦、 李海波、 欧小
瑞。
1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预备党员 培养教
育考察登记表》 、 《入党志愿书》 等填写不规范。 (纪实表序号
25)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郭刚鹏、 杨兆昆、 苟必锦、 李海
波、 苟成筱、 陈玲、 欧小瑞。
14. . 相关会议记录、 谈话记录等未归档。 (纪实表序号 26)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苟必锦、 李海波、 苟成筱、 欧小瑞。
(二) 个别问题。
1. 入党申请书递交的党组织不合规定, 党组织审核把关不严,
违规异地发展党员 。 (纪实表序号 1)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李海波、 王星星。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 1 周年。 (纪实表
序号 7)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郭刚鹏、 李海波。
3. 基层党委未指派党委委员 或组织员 同发展对象谈话。 (纪
实表序号 18)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苟必锦。
4.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 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纪实表
序号 20)
存在问题人员 名 单: 柳尧、 苟必锦。
(三) 其他问题。
部分党员 在党建系统导出名 单上有姓名 , 但未见档案资料。
四、 意见建议
1. 组织部档案室无退役军人党员 相关党员 资料。 建议规范
党员 转党组织关系 时档案转接程序, 经组织部严格审核后, 统一
档案归属地。
2. 结合“两学一做” 等教育活动, 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
程》 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等党内有关规定, 严格
规范发展党员 程序和党员 资料归档工作。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5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 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
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 为切实做好园区党员 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
作, 彻底摸清情况, 我委对各支部的党员 组织关系 认真开展了 梳
理排査, 现就我委各支部党员 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高度重视, 制定方案
我委高度重视, 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制定了 《园区党工委发
展党员 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 党委成立了 排查领导
小组,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园区各支部党员 组织关系 梳理排
查工作, 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落到实处开展党员 组织关系 的梳理
排查工作。 对 2014 年 5 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印
发以后新发展的党员 进行逐一排查, 对印发之前发展的党员 进
行抽查。
二、 梳理分析与管理
园区党工委对照通知所列内容, 认真进行了 自 查, 重点排查
了 党工委成立后新发展党员 情况。 一是通过查阅党员 档案 7 份、
相关会议 15 次、 谈话记录等当时, 进一步核实党员 资料信息等
相关档案, 发展程序符合程序, 未发现在发展党员 工作中 存在弄
虚作假、 “带病入党” “近亲繁殖” 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 现象;
二是要求非公企业党支部建立支部党员 台 账, 党员 档案都按照
要求制定专人负 责管理。 目 前, 组织关系 转入园区党工委的所
有党员 信息已录入全国党员 信息管理系统。
三、 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工作中, 由于非公企业党员 中 有不少流动党员 , 党
组织关系 未转入, 导致排查清理工作不能全面覆盖, 部分党员
的档案未能查看。
四、 下一步打算
一是按要求、 按程序新发展党员 , 确保按时间按进度高质
量推进党员 发展工作; 二是做好党员 组织关系接转作, 及时帮助
接收的预备党员 转正, 做好建立党员 组织关系接转台账等工作。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6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有关规定, 严禁党员
领导干部利用 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借机敛财, 切实推进党
风廉政建设, 我校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 全面检查了 我
校教师近几年举办的婚丧喜庆等事宜,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 我校能够严格实行婚丧喜庆等事宜“两报告一承诺” 制
度。
2、 我校教师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宴请客人总数不超标准,
宴请人员 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 不存在长时间、 分批
次、 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 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3、 不存在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 和单位的`礼金
以及贵重礼品的行为。
4、 不存在以组织名 义通知、 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
等事宜, 不存在由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
5、 不存在动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
题。
6、 不存在邀请监督、 管理、 服务对象, 有业务关系的上下
1
级单位工作人员 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 的人员 参加婚丧
喜庆等事宜的宴请的问题。
7、 不存在因工作变动迎来送往, 摆设饯行酒、 接风宴, 或
相互看望宴请的问题。
8、 不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对本单位工作人员 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
制止、 不查处, 或者制止、 查处不力的问题。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7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 违规
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要求, 我单位党支部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 对党支部 2014 年以来发展
党员 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自 查, 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 党员 发展情况
2016 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3 人。
2018 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1 人, 发展对象 4 人( 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 并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 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
二、 严肃审查、 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 各项材料齐全规范。 主要材料有:
《入党申请书》 、 《入党志愿书》 、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
《政审材料》 、 《发展党 员 公示登记表》 、 《谈话记录》 和
《个人思想汇报》 ( 每季度一次) 等。 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
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 有一年
以上的考察培养期, 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 2 名 培养人, 按照要
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 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 写清会
议时间、 地点、 内容、 主持人、 记录人、 党员 总数、 实际出 席
缺席党员 人数及缺席原因, 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 单、 会议讨
论情况、 表决形式及结果。 《入党志愿书》 中该签名 盖章的位
置均有签名 和盖章。 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 各种记录具有一
致性, 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 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
档案。
三、 认真培养、 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 己申 请, 支委会通
过而定, 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每次发展党员 都经过党支部研究, 党员 大会通过, 进行投票表
决, 并公示七天。 支部召 开吸收预备党员 大会时、 党员 到会的
人数都符合《细则 》 的规定。 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 党员 , 均经
认真培养、 考察, 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 入党申请书; 二是组
织党员 同志负 责与 其联系 ; 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 党的基
本知识, 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 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
汇报思想工作、 学习 情况; 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
意见; 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 的调查; 七是均有两名 正
式党员 作介绍人; 八是发展时均召 开党员 大会, 认真审查, 做
出决议, 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 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 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
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 工作做得不够, 发展党员 数
量少。 在下一步, 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 以《党章》 规定
的党员 标准为尺度和准绳, 严把党员 队伍的入口 关。 整章建制,
规范党员 发展程序, 严格按程序办事。 凡程序不合者, 有党员
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违规发展党员 排查情况报告篇 8
一、 排查清理的对象、 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今, 任
期内应当 终止代表资格、 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 乡 两级党代
会代表; 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 暂停执行职务的市、 乡 两级党
员 人大代表; 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 政协委员 ; 受到过刑事责
任追究的党员 ; 因涉及“黄赌毒” 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
(一) 党代会代表。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受到留党
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 处分, 因出 国(境) 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
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 应当
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 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
务, 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 党员 人大代表。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因涉嫌
违纪违法被罢免、 责令辞去、 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
代表当 选无效, 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 其身份不符的行为
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应当 给予党
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三) 党员 政协委员 。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因涉嫌
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 资格, 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 其
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 ,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四) 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 。 重点排查根据司 法机关的
生效判决、 裁定、 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 性质和情节, 应当 给
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五) 受到行政处罚 的党员 。 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 等性
质严重、 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 案件, 应当 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
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 处理的。
二、 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 党支部负 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
党员 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 排查清理工作。
(一) 党员 自 我确认。 9 月 30 日 前, 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
一做” 学习教育开展, 组织党员 自 我确认 2013 年以来是否存在
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 填写《党员 违纪违法问题自 我
确认情况表》 (见附件 1) , 10 月 8 日 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
至镇党建办。 对主动承认问题、 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 从轻予
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 拒不认错的, 经
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 部门 联动核查。 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 基本信息
表》 (1-4 列, 见附件 2) , 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 司法所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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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18篇)关于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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