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同志们:根据分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学习教育的安排,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堂专题党课, 我讲课的题目是《明纪笃行担当有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
党中央决定, 自 2025 年全国两会后至 7 月 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成果、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 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 发表重要讲话、 作出重要指示, 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 硬杠杠,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 隐形变异的“四风” 问题, 督促党员、 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树牢正确权力观、 政绩观、 事业观。
中国共产党历经 104 年千锤百炼、 千辛万苦, 发展成为拥有多万党员并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 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 富起来, 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带领积贫积弱、 备受欺侮的国家, 走到世界舞台中央。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历经磨难而数度凤凰涅盘, 并在执政道路上取得非凡的成功? 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我在“求是网” 上看到过一篇文章《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创造奇迹》 , 文章将我们党取得的成功归于五大优势。 其中一大优势是有好的传统和作风, 纪律严明(另外四大优势分别是: 有好的成员; 有好的理论; 有好的群众关系; 有好的组织架构。 我们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 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强保证。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纪律建设, 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双重突破, 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发挥了重要纪律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到我们**考察。 2013 年 11 月 下旬, 距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不到两周,总书记到我们**考察, 推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
年 6 月 , 在**主持上合组织峰会之后, 总书记再到我们**考察, 重点考察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 2021 年 10 月 ,总书记在东营考察黄河入海口, 并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考察期间, 总书记勉励**努力在三个方面“走在前” 。 2023 年 9 月 , 总书记结束浙江考察之后, 返京途中来到我们**考察, 重点看了石榴产业, 祝愿乡亲们生活像石榴果一样红红火火。 2024 年 5 月 22 日, 习近平总书记到**考察, 23 日, 在**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 24 日, 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后, 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 **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他要求**继续在三个方面“走在前” , 并提出“定好位、 挑大梁”
的殷切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对**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 既一脉相承, 又与时俱进; 既部署工作任务, 又教策略方法,是推动**发展的“指南针” 。 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分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肯定勉励, 切实转化为忠诚担当、 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重要任务, 找准我们公安贯彻落实的切入点、 结合点、 着力点, 充分履职尽责。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 严格落实管党治警责任,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打造“四个铁一般” 公安铁军。
下面, 结合我自已的学习体会, 从“学纪、 守规、 慎独、 担当“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 加强学习, 坚守绝对忠诚, 在思想上安装“净化器”
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 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对于一个政党, 党纪是“生命线” ; 对于一名党员, 党纪是“高压线” 。 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纪建设的决策部署, 立足实际、着眼长远, 环环相扣、 梯次推进, 彰显出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 新要求,要求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 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 , 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
(一) 在学党纪中明方向, 真正筑牢信仰之基。 种树者必培其根, 种德者必养其心。 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 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是加强党纪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次学习教育时间紧、 任务重、 要求高, 必须把严的基调、 严的措施、 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党员干部要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 , 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 , 在学习教育中认识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与使命, 以案为鉴, 从而更坚“心中之志”
、 更明“行路之向” 。 要在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 落到实处, 做到面对问题“有方法” , 面对挑战“勇气足” , 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在阔步前行中走出更加光辉美好的未来, 把优良作风发扬在新征程上。 要严格整改, 坚持边学习、 边对照、 边检视、 边整改, 做到懂法纪、 明规矩, 知敬畏、 存戒惧, 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 纪律定力、 道德定力、 抵腐定力, 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 在学党纪中强筋骨, 真正发挥先锋作用。 党员的模范作用, 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是我们党战斗力的源泉、 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国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干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 。 一些党员淡忘了初心,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他们不仅严重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 影响了党的先进性, 而且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干部要敢于同自己斗争, 给自己“立规矩” ,一人时“常自省” , 做到“吾日三省吾身” , 能够把自己“摆进去“,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慎独慎初慎微穿好” 金-5-钟罩” “铁布衫” , 始终与党“步调一致” 。 要敢于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 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不能做摇摇晃晃的“墙头草” , 不能做表里不一的“两面派” , 要敢于亮剑、 袖揽清风, 忠诚践行使命, 做自我革命的“标杆” ,做勇立潮头的“先锋” 。
(三) 在学党纪中修初心, 真正站稳人民立场。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 立业、 立言、 立德的基石, 是净化党风、 严明党纪的内在依据。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 从根子上说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 党性原则丧失。 实践表明, 只有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 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 , 才能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问题, 筑牢“不想腐” 的思想堤坝。 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就是要“心底无私、 真诚奉献” , 保持“永远在路上” 的务实。 党员干部先要把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心中, 不能在办公室“坐等” 群众上门, 不能在网上“搜索” 解决办法, 不能以“回复” 代替解决问题, 最终群众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问题还在原地“盘旋” 。
党员干部要多下基层、 深入群众, 勤勤恳恳去调研, 深入实际去思考, 全力以赴去解决, 不动“歪脑筋” 、 常思“贪欲害” , 以“钻之深” “行之笃” 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办成, 把“人民至上”
的理念融入实践, 以“赤诚之心” 对待人民群众, 答好“何以为民” , 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 严守党纪党规, 坚持全面从严, 在纪律上筑牢“防火墙”
知为行之始, 行是知之成。 党的纪律学习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积累, 更重要的是将所学转化为实际行动。 党员必须以党纪为准绳, 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始终依照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自我对标, 始终在重大是非问题上保持鲜明立场,始终坚定地反对破坏党风和违反党纪的行为和现象, 努力成为纪律的坚定践行者。
(一) 党员要知耻, 更要知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以'君子检身, 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发现自身不足, 做到知耻而后勇” 。 我们的党员民警辅警要把“知耻” 作为自我修养的起点,时刻保持“知止” 的清醒头脑, 时常检视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自觉牢守红线底线。 一要常怀羞耻之念。 最可怕的腐败, 是价值观的腐蚀堕落。 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 那些“小贪巨蠹” 都是从价值观出现问题开始的, 把纸醉金迷、 生活腐化当成追求,把吃拿卡要、 中饱私囊当成常态, 失去了廉耻心, 底线原则也就决堤了。 这警醒我们每一个民警, 要牢记耻与荣的边界, 以胆大妄为为耻、 以贪污腐败为耻、 以违法乱纪为耻, 在思想上扶正祛邪、 补足钙质, 守得住清贫、 耐得住寂寞、 经得住诱惑, 筑牢精神家园的篱笆。 二要常存敬畏之心。 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 公安队伍是纪律部队, 必须确立更高标准、 更严要求。 要敬畏党、敬畏人民、 敬畏法纪, 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任何时候都坚守法纪底线, 在任何时候都坚持权为民所用,自觉按规矩办事、 按规定用权, 做到有权不任性、 不逾矩、 不妄为。 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高度警惕形形色色的“围猎” 腐蚀, 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各种溜须拍马都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 平时要多一些“心灵拷问” , 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时刻要提醒自己敬权、 畏权、 慎权, 绝不能迷失自我、 丧失敬畏。
三要常思贪欲之害。 ” 知足者常乐、 贪婪者常悲” 。 要认真对待小事小节, 尤其是要慎重对待“第一次” , 不能以“不是我一个”
“一次不要紧” 来纵容自己, 谨防一失足成千古恨。 看看那些身陷牢笼的人, 伤害最大的还是他的家人亲人, 有的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忏悔书里哪一个没有对家人的愧疚? 所以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我们的职业生涯与个人荣誉, 不被腐败玷污, 不让家人蒙羞。 我的观点: 大家平时要多读点书、少点应酬, 从学习中汲取道德滋养, 以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抵御私欲私念。
(二) 组织要知责, 更要尽责。 管党治警是各级公安党组织的政治责任。 分局党委责任。 我作为分局党委书记担“第一责任”
, 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 抓好分管领域队伍建设。 我们分局党委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委会, 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党支部责任。 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 让“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 成为常态, 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要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支部离民警辅警近、 容易发现掌握情况的优势, 一旦发现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就要第一时间提醒谈话, 及时治病救人, 防止“小毛病” 演变成“大问题” ,切实把支部建成教育管理党员的“第一岗哨” 。 要用好追责这一利器。 动员千遍、 不如追责一次。 要坚持失责必问、 问责必严,对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力的, 要严肃问责, 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 要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情况, 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实绩评价、 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 领导干部要知重, 更要负重。 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 作为“关键少数” , 必须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知责于心、 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 一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君子之德风” 。 领导干部必须要“从我做起” , 为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带好头、 作表率, 以“关键少数” 带动“绝大多数” 。 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 生活圈、 朋友圈, 带头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当我们手握一定的公权力, 就必然要放弃一定的私权利,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带头接受监督, 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引领民警辅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 只有自身干净硬气, 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要求下面做到的, 自己先做到。 二要牢记“慈不掌兵” 的道理。 带队伍必须真管真严、 敢管敢严、 长管长严, 不能辜负组织的重托与信任。 要坚持刀刃向内、 有腐必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能当老好人, 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宽松软” , 就是对组织、 对事业、 对同志的极端不负责。 要以“零容忍” 的态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 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同时还要倒查领导责任, 追责问责必须一追到底。 三要眼睛里容不得沙子。 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与队伍中歪风邪气作斗争。 特别是对看到的问题不能听之任之,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存在的苗头隐患, 必须抓早抓小, 该提醒的提醒、 该批评的批评、 该约谈的约谈, 决不让民警被“温水煮青蛙” 。 同时, 无论是班子成员, 还是身边同事, 都要相互监督、 相互提醒, 决不能当老好人,信奉只栽花不栽刺那一套, 真正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任。
三、 增强规矩意识, 保持作风正派, 在行动上念好“紧箍咒铁一般的纪律, 需铁一般的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 纪律建设应放在更显着的位置,党规的制定、 党纪的教育和执纪的监督整个过程都应贯彻严格的要求, 既要让铁纪具备威慑力, 也要使干部重视、 警醒并知止, 培养全党对规则的自觉遵守。 我们应梳理学习成果, 将坚如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我们党员民警辅警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 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 , 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 不逾矩, 从而耐得住寂寞、 守得住清贫, 做得到问心无愧。 要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 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同时, 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 严肃处理, 树牢铁纪“长牙” 生威的“硬形象” 。
(一) 明确重点, 做到明规矩。 党的纪律是党员行使权力的依据, 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 才能正确开展工作。 如果一味跟着感觉走, 难免偏离党的纪律轨道。 什么事能干、 什么事不能干, 党纪都有明确规定, 平时认真学一学、 看一看, 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 看一看, 心中高悬党纪的明镜,手中紧握党规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就可以避免犯错误、 走邪路。 只有掌握党纪党规精神实质, 才能明确哪些事可以做, 哪些事不能做, 做到言有所戒、 行有所止。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 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同频共振,同时更要把学习贯彻《条例》 作为“头等大事” ,主动下功夫、 花心思、 见成效, 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校正思想和行动, 做到眼里“明规矩” 。
(二) 经常对照, 做到知敬畏。 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 心中有法、 脚下有线。 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无论是谁, 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坚决处理。
在这一点上, 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 唯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时刻自重自省、 自警自励, 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 勤惮“思想尘” 、 多思“贪欲害”
、 常破“心中贼” , 自觉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 才能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 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 。 要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 收集群众反馈、 接受组织检视、 进行“全面体检” , 从细枝末节抓起、 从工作内外管起, 做到“由表及里”
“由外向内” 净化涤荡心灵, 把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 鞭策自我进步、 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 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形象。
(三) 接受监督, 做到守规矩。 守纪律、 讲规矩, 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 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 就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 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 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的行为准则,要明白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约束我们的“紧箍咒” 也是保护我们的“护身符” , 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 和“终身课题” , 在学深、 细悟、 笃信、 力行中收获满满, 进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行动遵循, 面对诱惑也好、 考验也好,经受“围猎” 也好、 亲涉“险滩” 也好, 都能以非凡定力和斗争精神坚持到底, 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激荡清风正气中, 真正推动纪律教育严格落实, 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切实用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 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
四、 勇于担当作为, 践行责任意识, 在工作上要做“实干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能否敢于负责, 勇于担当, 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 ” 我们再来重温一下《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的相关内容。 党章对党员基本义务的 8 项规定, 其中第 2 项和第 3 项就与“讲担当、 有作为” 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 2 项规定: “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 在生产、 工作、 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第 3 项规定: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 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 这就是讲共产党员要有作为。 《条例》 第 126 条,在对党员干部不作为、 乱作为作出规定的基础上, 新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表现处理规定。 又新增了第131 条, 对重大矛盾冲突、 危机困难临阵退缩,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这些条款就是要求共产党员一要做工作, 二要讲担当。 同时《条例》 坚持实事求是和主客观相统一, 强调了违纪行为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违规性和主观有责性, 明确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则。 为此, 第 19 条中增写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 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 不追究党纪责任。 这给了党员干部极大的包容性, 我理解为“法不外乎人情” , 新《条例》 告诉我们, 只要不是主观恶意犯错, 组织都会给我们容错纠错的机会, 这是很多想干事又怕犯错、 想服务又怕被误解的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让他们从畏手畏脚的困扰中解脱出来, 毫无负担地大胆试、 放开干、 勇敢闯,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党章明确规定, “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 是人民的公仆” 。 对党员干部而言, 干是事业的要求、 岗位的需求、 个人的追求。 实干担当是我们每名党员民警、 辅警的职责所在, 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 2025 年一季度就要马上过去了, 3 个月以来, 我们全体民警辅警奋发有为、 奋勇争先, 分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有力的维护了全区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目前工作状况与年初制定的目标, 还有一定的差距。 面对艰巨使命和任务,我们的队伍当中, 也有少数党员民警担当精神、 实干精神不足, 事业心、 责任心、 进取心不强, 存在躺平心态, 不想事、 不干事, 必须下大力解决。 我们要拒绝“佛系” , 敢于接“最烫的山芋” ; 要拒绝“躺平” , 敢于登“最险的山峰” 。 我们要以干事创业为己任, 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 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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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3篇)2025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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