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外事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计划
(2016年11月——2017年12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党办发电﹝2016﹞143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活动范围
兵团外事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与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和十四师昆玉市基层职工群众结对认亲,重点与我局住三师伽师总场十连“访惠聚”活动工作组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结对认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24日—31日)
按照《兵团外事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各处室、事业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利用局网站、微信、QQ群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二)见面交流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2月底)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团处级和团处级以上干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科级干部于2016年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2017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活动。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11月)